2007年8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拿“耗子”给奖
蒋友亲 摄

  在正在开展的“三电”整治行动中,台州市路桥公安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奖励措施,对抓获(或举报)正在实施(或已经实施)盗窃、破坏“三电”设施犯罪嫌疑人的公民“明码标价”实施奖励。图为民警在展示“三电”整治办公室群发的手机短信。